close

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侄子在叔叔繼承的一間房屋及院落里養羊達14年,在叔叔要求修繕房屋時拒絕騰空房屋。記者昨天獲悉,密雲法院判決侄子騰退房屋。
  劉某訴稱,他與小劉是叔侄關係,他父母在密雲建有北房三間,由他繼承東側第一間。小劉於2000年借用他繼承的上述房屋養羊至今。2014年,他準備對繼承的房屋進行修繕,但小劉予以阻止。他起訴要求小劉騰退房屋及院落。
  小劉辯稱,祖父母曾將三間房屋分給他父親、二叔及原告三叔,三叔分得東邊一間。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,他父親以每間房300元的價格從二叔、三叔手中購買了所有房屋。他是占用自己父親的房屋養羊,劉某無權要求他騰退。
  法院查明,小劉稱其父親從二叔及三叔手中以每間3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間房屋,但其二叔及三叔均予以否認,小劉亦未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證明。
  法院認為,小劉占用劉某房屋及院落養羊,侵害了劉某的合法權益。劉某要求小劉騰退上述房屋及院落,理由正當、充分,法院支持。目前,此案已進入執行階段。  (原標題:叔叔起訴侄子騰房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boasbh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